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许玥新番外)
#圈地自萌,勿升真人#
如果以后我有了孩子,
我想我一定会在他初尝青涩的时候,给他讲一个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故事。
我相信每个正值青春的大好青年,小时候都有一个制服诱……呸!警察梦吧?!
小爷当然也不例外啊。
尤其小爷可是低调到尘埃里的官二代,父亲大人可是京市公安厅厅长,怎么样,有没有感受到瑟缩害怕?!
然而,小时候您的许爷还真特么不想做警察。
故事很长,你爱听不听,我该说还是得说。
先说明,我真的是一个很低调的人。
至于低调到什么程度?
我小学59元两件的T恤穿三年,家长会从来没见过我爸,为了不让人知道我的政治家属身份,我天天放学绕三条街拐五六个胡同回家。
没有这九连环十八弯的回家路,我估计也遇不到那个小祖宗。
你哪怕聚众调戏一女生我都不会这么愤怒。
我靠,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矮小的小学生,那张老脸是打算做鬼都不想要了么?
我举着板砖在冲过去的最后几秒毅然决然刹脚掉头,然后凭着自己人见人爱的俏脸叫来了一群潮洋市民。
成功解救了深陷囫囵的小弟弟。
我觉得以我一个初中生的高大形象站在他身边伸出一只手的画面,就像天神降临一般,我想象着我背后升起光芒,让眼前的小弟弟眯起眼睛。
然而对方却冷漠地看了我一眼,好潇洒地吐出一颗牙齿,然后抹了抹嘴角的血液,捡起地上的背包,径直离开。
我靠,虽然我比人家大了很多,高了很多,但不得不承认,气场我矮到了鞋底板。
“喂!不感谢一下哥哥我吗?”
我气不过。
那个瘦削的背影停下来,转过身。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种眼神,冷漠,滞然,没有温度,像是冰块雕刻的眼眸。
“京市二小,易烊千玺。”
“有需要我感谢的地方,可以来找我。”
我没有需要他感谢的地方,我还是去找了他。
因为实在是太好奇了。
我不收保护费,从不做大哥好多年,却还是想去趟他的这趟浑水。
若问为什么,我身上流着警察血液的基因肯定要背锅。
从此以后我归途十八弯的道路上,多了一个伴。
更准确的来说,是我为了这个伴又要多绕两条街的路程。
易烊千玺依旧话少的像是哑巴,可我也依旧死缠烂打在他身边霸占了朋友这个身份。
他从来不会跟我说他的事情,可是天生敏锐观察力的小爷还是知道了易烊千玺的家庭状态。
好像不能用不完整来形容。
易烊千玺第一次带我来他家的时候,我几乎在那个简陋的地下室里找不到一个落脚的地方。
我在他家吃的第一次饭,是白粥配着辣酱。
易烊千玺的母亲尽管衣衫简陋,但却有一种高洁清兰的气质。
即使在这个恶劣的环境里,我也没看出他们母子二人半分的窘迫。
那一碗粥我吃了很久,却一丝难以下咽的样子都没有展现出来,我的表现,让易烊千玺对我投来了一丝闪耀的眸光。
也许在那一刻,我成为了易烊千玺的朋友,也开始像个哥哥一样,可以照顾他。
其实我们之间都没有过分坦荡,就像我从不开口问他的故事,他也从不会开口问我的事情,我们相差5岁的年龄,却丝毫不影响彼此的友情,熟悉着彼此的性格,却从不知晓对方的背景。
这种相处很奇妙。
易烊千玺搬了家,我有几次的拜访,都是那个斑驳的铁门上沉重的落锁。
我的这个朋友,似乎在我世界里消失了,我也没有太过于多情的感伤,朋友一生一起走,关键时刻分头走。
小爷我也正值青春上高三的年纪,自然没有太多时间去考虑周边的问题。
高中生涯没谈恋爱就已经够浪费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没谈恋爱?
如果你长得帅,自然就能体会我的心情了。
选择困难症都是逼出来的。
临近高考还有100多天,我终于再次邂逅了易烊千玺,在我学校旁边的重点一中,他身旁跟着个小姑娘,黑发飘飘,眼睛水灵。
我靠,还真特么风水轮流转。
在我推理着这货是不是哪天中了大乐透,才会摇身一变美女在怀,豪车专享起来。
然而当我看清了那位小美女之后,才发现不一定是中了大乐透,说不定考了状元,拜了驸马爷。
我终于再次拦截了我的“忘年交”。
他除了个子更高了,衣服更昂贵了,眼神更冷漠了之外,没有太多的变化。
死皮赖脸的我自然在久别重逢后使我们的关系更加日日升温,而易烊千玺也在一次同我回家的路上,将一个一不小心开口骂人带上他妈妈的那个小混混,打到骨折。
我第一次见到这般嗜血的易烊千玺。
像一只走过西伯利亚严寒恶劣天气的狼,眼神里飘出夺命的光。
我承认,我又一次被这个气势秒杀到脚底板。
那天晚上,易烊千玺终于在皑皑月光下跟我讲了他的故事。
这个故事听起来很震撼,也很苍凉。
我终于了解到这个世界有的人的人生,真的很像一部小说,狗血却又真实的可怕。
在这十几岁的少年身上,不停地加磅。
然而生活真的是五味杂陈,多滋多味。
我好死不死得回家偷看了我爸的日记本,尽管我极低调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高尚品德,可老天总是一次一次让我360度无死角地展示出来。
我小时候写作文,我的父亲形象在我心中高大到如同珠穆朗玛峰,甚至年少幼稚的我从来没有去想过,一个人走上我爸现在的位置,付出过什么,又,失去过什么?
日记里记载了我爸这条路中所走的每一步的艰辛,哪怕是被劫匪用刀插进肚子差点报销一个肾,他都能笑着一笔带过。
然而,有一篇,他却写了很长。
1996年3月2日
新年的气息还留有余味,整个南市却笼罩在乌烟瘴气之中,这些瘴气,却非来源于烟火炮竹。
三生有幸,曾承蒙陈区长提携照拂,而如今却无法直面陈老本人。
人生在世,所求为何?众人欲壑难填,蚍蜉之力何以撼动大树,原来我亦是贪生怕死的胆小之人,在强权与压力下面,我选择知真相而箴默不言。
何为初心?何为卑鄙?
所能做全部之事,便是在废墟中找出您的尸骸,好好安葬。却又无脸在您面前鞠躬吊唁,若有一日能占回主权,我一定不会让您的碑文蒙尘。
我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全部都来源于我这个家庭。
那个时候我的父亲还没有现在的职位,在强权施压下他选择了置身事外,将仅有的发泄放在了一份泛黄的日记里。
也许含泪,也许悲愤,也许在以后的无数次洗礼中变得麻木。
可是世界上的巧合却让人觉得去年买了个表。
我觉得我无法面对易烊千玺。
也最终在高考志愿的时候,将之前的学校改掉,换成了警校。
就像命运从来都喜欢开玩笑一样,那天我看到他浑身湿透脸色青白如同地狱里走出来的模样,我一七尺男儿腿都有些站不稳。
他像是念语文课文一样告诉我,他亲眼看到了他母亲从他眼前跳下来。
我听的心惊胆颤。
在一次次沉默后,我向他说了对不起。
我说对不起,我看了我爸的日记,我爸是警察,当年你们家,我爸选择了明哲保身。
他抬着眼眸望着我。
随后笑了。
他说你不用说对不起,他也不坦荡,他知道我的身份,跟我做朋友,也不是没有目的。
然后我们就都笑了,笑着笑着就成了真正的好兄弟。
我终究不知道当年的真相,就像我也不会责怪我爸的选择,所以我毅然决然选择了警校,因为,这个世界,太需要真相。
我再次被自己的高尚品德所折服。
易烊千玺选择去南市,我不知道他那个爹是怎么同意他去的,我只知道他不小心露出来的手臂上还有未来得及结痂的伤痕。
后来,我还是觉得,易烊千玺去南市真的挺好的。
真的挺好,至少性……我呸!幸福的。
我和易烊千玺的这段异地友情,无非是我犯贱的挂念他多一点。
我这种警校关系户都已经沉溺在紧张的实习中,还不忘跑到南市来看望他,然后见到了他人生中,除了我以外另外一个男人。
惊艳。
纵然我每天照镜子,身边对着易烊千玺这张脸,我在见到王俊凯的时候,还是觉得很惊艳的。
也难怪自己这个兄弟会情深根种。
等等,我好像很自然的说出来了情深根种?
凑,好羞耻,好不做作。
我这么一个肤白腿长的直男,竟然这么自然地接受了他们的爱情。
没办法,当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想的真的是真尼玛配一脸啊。哪怕易烊千玺身边站过魏小姐,我都没有这种感觉。
有的人天生就要在一起,从相貌到美貌到相貌到美貌。
就是这么让你无法有理可寻。
就凭这高颜值的cp脸,老天也有嫉妒的时候。
我见过易烊千玺的刚硬冷血,像没有心的野兽。那种震撼力在被他柔情似水温柔深情的反差萌惊掉了一整个下巴。
易烊千玺对于王俊凯的深爱,我荣幸地成为了最有发言权的人。
对于从未打开过心的他,把花美男当成了他一生不可多得的至宝。
什么?我语气酸酸的?!
拍死你信不信?!
我从来不喜欢吃狗粮。
人生第一次被喂得津津有味,我挺感谢花美男的,至少,能让我这个兄弟,活的开始像个人样。
我见惯了他压抑隐忍和血咽牙齿的模样,所以才会觉得他抱着玩偶对着手机照片温柔含笑的样子是有多么珍贵。
我想守护这个纯粹的画面,不是因为愧疚,而是真的希望他好。
他去了新西兰,我盘算着我进入侦察科的时间。我给他办了张电话卡,他满含“深情”的告诉我,如果可以,帮我照顾好他。
我一点都不觉得心酸。
他终于熬不住了,对于我冒着犯法的危险给他弄得电话卡,他将用成了私会心上人的通行证。
我歪着嘴巴,一脸黑人问号???
什么是情?什么是爱?活到现在我也不明白。
什么?你在嘲笑我?
我一直男尼玛在雄性警校呆了这么多年,你特么让我如何体会情爱?!
我终究是爱国的,所以新西兰这种地方我没有get到一丝美点,度秒如年的时候我总在想,那厮在这是怎么苦熬过来了。
越想心越抽抽。
易烊千玺回来的时候,脸上又恢复了那种平缓的绝望,不忍直视。有时候我特么都直接冲到尚易把那老家伙直接拷上手铐带走。
但有时候手铐的重量有多重,很多事情不能急,太急了容易拷在自己手上。
易烊千玺说他得知了真相,是魏家大小姐的助攻。
我的牙齿在打颤,小姑娘到底年轻,为了美色都敢动用机密档案,还真是作孽啊,作孽。
可是小爷哪有那么闲情闲事悲画扇。
有些事情知道的越多,就越怜惜这个世界。千玺回国的亮相也确实光芒万丈,而这万丈光芒也左右逃不开一个易字。
当然小爷在警局也混上了个位子,在几乎没有人得知我爸的身份,我也是可以扶摇直上的,我是新世界进步五好青年,就是这么有颜任性,对于我着重调查的事件,我爸,我上司,我对手,不知道在这些年给我使了多少绊子,给过多少忠告。
但我都坚持下来了,没有什么好炫耀的,将这些沧桑一句带过,总而言之,这个世界需要正义。
为我的品质,鼓掌。
看对眼的人终究会擦枪走火,对于千玺和花美男的重温旧情,我觉得很是理所当然,只是在祝福的背后还是捏了一把汗。
有时候事情看得太通透,真的难免挣扎步履难安。
我从未过于沉迷舆论,但是那些虚伪的文字让人三观扭曲,我看到网络上花美男的丑闻,差点砸了我心爱的电脑。
易烊千玺不在,那么朋友之妻……呸,之夫,自当要管。
跟他们俩在一起久了,我都开始有些惧怕女人了,我一直觉得魏家小姐长得漂亮,楚楚动人,但是那份执着又透露着恐怖,小爷我也有一颗少女心,偶尔会看看偶像剧,但是当我将于挽带回警局的时候,只想让这位国民学妹蹲上几年!
别说我不怜香惜玉,我看见美女还是会难免春心荡漾的。
平生第一次,在那个夜晚,我跟我爸吵了人生最惨烈的一架。
“早知道你当初想当警察是为了这么档子事情,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
“爸!这件事情我必须要做!不是为了愧疚,不是因为年轻气盛逞英雄!这个世界需要真相!!凭什么有的人要长埋黄土苦不堪言!有的人却依旧纸醉金迷毫无愧疚!!”
“你还年轻!你知道万一没有成功,我们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吗?!你清楚你拉出了这一丝真相后会牵扯多少藤蔓吗?!!!”
“爸,我是一名警察。”
如果人生有台摄像机,我一定会被当时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我圈粉的。
这个世界倘若没有正义与邪恶,那么请拥有一颗通透的心。
调集警察冲进尚易集团的时候,我寒凉的目光扫过地上泣不成声的尚易总裁,没有一丝温度。
亲手给他戴上了手铐。
“你是,千玺的朋友。”
咔嚓,手铐上锁,我站起身。
“以后,请帮我照顾他,照顾……好,我的儿子。”
靠!
我看着他被人押上警车,心里有一股子无名火,恨不得对着空白的墙狂开几枪。
多好,故事到这里,是不是就可以喜剧收尾了?
天妒高颜值。
当我看到王俊凯抱着浑身是血的易烊千玺时,那一瞬间,我都想给自己来几枪!
太不公平太不公平。
他的好日子才刚开始,电视剧都不愿意出现的烂尾结局。
我们为什么可以承受那么多?是因为心够硬,情够冷吗?
是因为不得不面对。
我看到王俊凯像刚被截了肢的人,倒在墙边,我跟着手术车奔跑,眼前的易烊千玺的帅脸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看的我大脑一片空白。
忽然手边传来触碰,我看到他恍然张开眼睛。
“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宣布死亡……”
我多希望我没有听清这句话。
可我还是他娘的一字不落的全丢进了耳朵。
我当时有多绝望,在面对王俊凯时,就有多挣扎。
我示意王源将王俊凯带的远一些,他很聪明,似乎知道了不好的结局。
那段手术的时间,漫长的可怕,即使以后老婆生孩子也不会不适应了。
医生身上血染的手术袍还未摘下,口罩后面是含糊不清的语言。
“患者情况很差,但还有一丝生命迹象,什么时候醒过来无法预估,也有可能永远醒不过来。”
您直接告诉我等死不就好了吗。
我忍回眼中的泪水,第一次用警察的身份威胁了医生,宣布死亡。
在如今,让一个人平白选择死亡,到底不是一件正常执法的事情。
我动用了家里所有欠下的人情,就是为了达成易烊千玺的心愿。
我爸差点打死我,我哭嚎着告诉我爸,他就是陈区长的亲外孙,他不能待在国内,让他重新生活,摆脱掉前半生的桎梏!
我爸年近五十,跟着我犯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混。
我将千玺带到了新西兰,除了那边有更好的医疗机构以外,我似乎,私心里,希望是那个地方。
那个,曾经有易烊千玺的地方。
也许,会有奇迹发生。
易擎的审判我也到场,没有做什么,而是将肇事司机的口供呈给法院,将有期徒刑的起草最终定下了无期徒刑。
然后我轻描淡写的告诉他,你亲手做的局,毁了自己的儿子。
我没有去看他眼底的绝望,也不去管牢狱里某人的绝食而亡。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悲剧,却不是每一件都值得让你落泪感伤。
我开始了我漫长煎熬良心的五年。
我不敢去见王俊凯,甚至连在一座城市都有些害怕,我对着闭眼躺着的那个人破口大骂,骂他要死不死给我这么一个烂摊子。
搞的小爷才像蹲监狱。
易烊千玺醒来的时候,我激动地恨不得绕着新西兰的首都跑一圈。
可是面临着苏醒过后,却是宛若智障一般的空白大脑,我抱着医生大哭,对方想哄自己儿子一样安慰我。
至少,还活着,还活着啊。
在这里,我仅仅就承认一次,我还是很膜拜易烊千玺的,
他心里有一根固执的弦,支撑着他要活下来,创造了这个奇迹。
此时此刻,我为我有这个朋友而傲娇。
我内心挣扎的时间,比不上时间的变化。
我也不只一次在新西兰首都的大街上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拥有敏锐观察力的我竟然以为是幻觉。
然后当他轻声在背后喊了我名字的时候,我浑身僵住的血液,还有忽然放松的心弦,竟然让我眼前一片模糊。
爱情是个无法言语的东西,你看不到,摸不到,却就在你身边,不离不弃。
千玺,你看,他远比你想象的,还要爱你。
我躲在树下泪流满面的样子,一定不能让我那些手下看见,那群兔崽子,一定会暗地里嘲笑我大半年。
我像个操不完心的长辈,像是感觉到了嫁女儿……我呸!娶儿媳的样子。
花美男不愧是拍过偶像剧的多金男,他愣是几年后在新西兰买了房子,租了教堂,还找了一大堆花里胡哨的小女生最爱的玫瑰花,亲力亲为布置的像个伊甸园,还找来一堆金发碧眼的观众。
我推着笑的只想抽他脸的易烊千玺进来的时候,更是感觉到了周围人对我投来像看伯父一样尊敬的目光。
那个站在中央的老头子貌似是个教授,一嘴的络腮胡子,老胳膊老腿也不怕摔着,非要来做神父。
尽管都是奔三的年纪,不得不说花美男还是那么惊艳,他穿着西装站在前面的样子,我还真挺满意的。
等等,我为什么脸上会有慈父般的微笑?
Oh~shirt!
络腮胡在开始说着我耳朵都能听出茧子的话。
花美男亮亮的眼睛看着身边一直抬头看着他易烊千玺,两个人似乎都感觉不到身后的我。
“I DO。”
我微笑。
“我也愿意。”
易烊千玺的突然开口又吓得我一个哆嗦。
我看到花美男单膝跪地,给易烊千玺戴上戒指的那一刹那,我我我我我差点尖叫。
轮椅失去了轮椅的作用,因为花美男将易烊千玺打横抱起,不嫌累地走回他们的豪宅。
我忽然间像被抛弃的老人。
心里却有些感叹。
啧啧啧啧,这以后,攻守是不是得反了?易烊千玺?你也有今天?
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我惆怅的目光,刚好撞到不远处花美男臂弯里,易烊千玺含笑的嘴脸。
他竟然突然挑眉,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
靠……
我想我如果有个女孩,我一定不会让她爱上一个弯的!
如果是个男孩,要是一不小心弯了……
他妈的!
做老子的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不管接不接受,老子都要着重强调!一定要做压人的那个!!
开什么玩笑?小爷的儿子啊!
M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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